发布时间:2020-05-22 08:18:3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1
桃源县财政以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基础,因地制宜制订了一系列文件制度,为规范管理、按章理财提供了基础和前提。
一是财政执法管理程序化。根据上级政策与精神,制定了一套严谨的财政执法文书规范,绘制了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流程图,每项执法过程都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走。所有财政执法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依法开展财政监督管理,确保“零投诉、零诉讼、零纠纷”的“三零”目标。推行和完善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法律论证制度,同专业法律机构相配合,建立财政法律顾问制度,选聘了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大大增强法制工作力量。
二是规范性文件严肃化。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通过税政法规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发布后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和本单位法制机构备案。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定期清理和适时清理相结合,对本部门发布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互抵触,依据不足,不适应该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2013年以来,共清理出继续有效的文件9个,新公布的文件24个,废止文件3个,实效文件3个,均报县法制办报备,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公布。
三是财政管理规范化。为适应财经发展的新常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出台了《桃源县财政财务管理办法》、《桃源县差旅费管理》、《桃源县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桃源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首问负责制度、层级管理制度、挂牌上岗制度、股长值班制度、局领导带班值周制度等一整套规范办公和效能建设制度,实现了依制度管人,靠制度理事。
四是规范权力清单系统化。按照省市县对规范行政权力的相关要求,及时对该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28项,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时限要求履行职责,并在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权力公开平台公开、透明运行。严格政府采购及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积极推进“采管分离”,深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严把预算变更程序、评审质量和专业技术力量考核三个重点关口,加强评审复核力度,使审减率呈逐步下降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