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1 11:16:09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城投公司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暨学法情况
登记制度
1、严格推行法律知识统一学习、考试制度,认真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
2、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将每年考试成绩及时通报,并予登记,无故不参加者及时通报。
3、采用领导干部考试考核相结合方式,把法律知识考试做为领导干部目标考核中一项重要内容,凡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将择时补考。
4、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档案规范化建设。要将“六五”普法期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考试成绩逐一登记,做到责任到位、管理到位、监控到位。
5、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监控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客观全面、真实地记载反映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做为考试考核的重要参数,并在此基础上,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果。逐步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6、领导干部的考试考核情况与年底争先评优挂钩,凡考试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年底评先资格。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