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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08 11:43:1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城投公司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登记

    以公司办公室为主,负责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工作,及时交办各类信件;上访信件、来访信息应及时交信访员(由办公室主任兼任)登记处理,不得擅自扣压。

    二.接待来访

    1.接访遵循并坚持“首问负责制”。

    2.对来访人员,相关部室要派人做好登记,并负责及时做好答复处理,对处理意见,要及时做好登记。

    3.要认真细致、准确领会来信来访者的意图,根据信访者反映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

    4.拟办意见要逐级汇报,然后向来访人员反馈结果。

    5.接访要注意态度和语言,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四原则。

    三.信件处理

    1.对询问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方面的来信,接待人员要及时按现行政策规定给予答复;对需答复的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要查找政策根据,避免随意性。

    2.对一般来信、来访、来电,及时给予作答处理。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督办函,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上报处理结果。对逾期不能处理结案的,要及时说明情况。

    3.对于上级机关交办的信件,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4.对重要信访件和疑难信件在处理过程中有困难,要进行研究,咨询法律顾问,办公室办理审阅后出具正式函件作答,并留存交办、反馈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尊重信访者的民主权利,认真组织查处,对于举报信件要做好保密工作,保证检举人的一切合法利益不受任何侵犯。

    2.信访工作受公司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3.信访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居多,经办人员切忌自主臆测、独断专行甚至恣意枉法、胡作非为,否则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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