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5 19:11:13访问次数:信息来源:本站
根据2022年湖南省总河长令第8号《关于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决定》及《桃源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河道采砂遗留的砂石尾堆)清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系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托为指定区域清障砂石(以下简称清障砂石)的处置单位。现就桃源县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障砂石销售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方式
本次行洪清障过程中清理出的疏浚砂石实行批次市场销售,采取先付款后提货方式,不接受赊销。本次销售采取大客户方式,以300万元为一个购买单位,共设不超过10个购买单位。
二、提货区域
公司清障区域为喜雨渡口至石灰洲洲尾、洞洲洲头至吴家洲洲尾两个区域指定位置。
三、销售价格
零售价格:混合料30元/吨;毛卵石26元/吨;1-3卵石42.5元/吨;细砂62.5元/吨(以上价格为首期销售价,如价格变动,按随行就市原则,最终以我公司发布的调整销售价格为准)。
四、大客户政策
1.一次性预付300万元购货款的企业或个人为公司大客户,可以享受相关价格优惠(在零售价格的基础上优惠2元/吨)。
2.公司采取公开购买的方式,逾期不接受报名,购买方不能指定接货品种,服从我公司安排,以船舶到港顺序轮流排队接货。
3.因本次行洪清障工作受政策、水情以及施工现场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因此,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行洪清障工作提前终止的,我公司以及购买人均有权解除《销售协议》、终止供货,并据实对账结算,剩余尾款和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回至原打款账户,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有购买意向者请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到我公司清障区域考察相关清障砂石质量及品种。如果报名购买,我公司则认为购买方认可清障砂石质量及品种。
五、报名打款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桃源县金贝砂石经营有限公司(县国资局5楼5-06室)。
3.报名人为个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人为单位或法人组织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15607424645
5.报名打款流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6日17:30止,有意向购买者来我公司填写报名表,并就我公司销售方案、销售协议以及相关要求签字确认。填写报名表并同时签字确认的购买者在6月17日8:30-12:30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300万元预付货款,公司按预付货款到账先后顺序前10名确定为购买单位。
公司通知已确定的10名购买单位在6月17日14:00-17:30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50万元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公司按保证金到账的情况签订《销售协议》,保证金在签订《销售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缴纳保证金或签订销售协议视为自动放弃,购货者的保证金和预付货款公司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打款账户,公司按预付货款到账顺序依次递补购买方。
桃源县金贝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