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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路段包保责任工作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10:59:58访问次数:信息来源:

     

     

     

    关于落实路段包保责任工作的

       

    各部室:

    为切实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迎检工作,根据县创建指挥部“进一步严格落实路段包保责任”的要求,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责任路段包保力量,强调责任路段包保职责,执行责任路段包保规定。

    (一)调整力量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李华坤同志为组长,佘必清同志为副组长,游家斌、覃楠、罗江仨同志为组员,在要求时段内开展工作。

    (二)强调职责

    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做好责任路段包保工作。

    (三)执行规定

    1.组长调度安排,副组长带队巡查,落实包保。

    2.克服困难,坚守岗位。若公司自查、创建办督查,发现擅自离岗者,每次扣除责任制分2分,罚款100元。

    3.完成工作任务,每人奖励责任制分2分,奖金200元。

    特此通知。

    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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